
7月的新疆伊犁,风景正美,重庆游客王先生一行却遭遇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“收费风波”。因旅游旺季房源紧张,同行两位女士无奈在自家车内借宿两晚,离店时酒店竟索要150元“车上过夜费”。王先生愕然:车是自己的,油是自己的,停车费也照付了,睡自己车凭什么给酒店交住宿费?经监管部门介入,这笔“奇葩费用”被定性为不合理收费,酒店最终退还费用并赔偿1000元。
这起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,却折射出旅游市场中个别人想钱想昏了头的荒诞心态。当晚深夜,王先生一行抵达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,前台告知仅剩一间大床房,三位成年人无法同住。王先生先行入住,两位同伴在寻觅周边住处无果后,只能蜷缩在自家车内过夜。这本是游客在旺季旅途中的无奈之举,并未占用酒店客房资源,仅仅是使用了酒店停车位。第二天情况依旧,直至离店结算时,账单上赫然出现的“车上过夜费”让人大跌眼镜。

酒店给出的理由苍白无力,声称“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车内过夜”,既已不允许,为何不提前告知阻拦,反倒在客人离店时算起“过夜账”?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托词。更令人咋舌的是,当游客要求开具发票时,竟遭到拒绝,直至报警协调才拿到一张项目硬写成“车上住宿费”的发票。酒店方面试图将管理责任甩锅给“临时看管人”,这种辩解在明眼人看来不过是推卸责任的套路。游客自带车辆、自带铺盖,仅仅借用一方空地停放车辆,酒店未曾提供被褥、洗漱等任何客房服务,收取住宿费毫无依据,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敲诈。伊宁市市场监管局迅速介入,明确指出该收费不合理,即便游客未消费客房服务,其合法权益也不容侵犯。酒店最终认怂,退费赔偿,这1000元赔偿买的不仅是错误,更是对商家形象的修补。
旅游行业的口碑往往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的细节之上。150元数额虽小,却精准地丈量出商家的诚信底线与服务良知。游客在外遇到困难,本期待得到一句暖心的问候或力所能及的帮助,未曾想迎头撞上的是一副“雁过拔毛”的冷面孔。这种自立名目、未公示即收费的行为,既违反了《价格法》明码标价的规定,也触碰了消费者的心理底线。新疆的壮美风光吸引着八方来客,别让几张荒唐的账单凉了游客的心,毁了当地精心维护的旅游金字招牌。商家若想在旺季红利中分一杯羹,靠的是真诚服务,绝非离谱的“创收”歪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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